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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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1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萬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HNSLZCBZHPGF[SL]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衡東縣甘溪水閘建設項目第二期(渠系工程)工程總承包(EPC)澄清如下: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的“信譽業(yè)績及其他評分標準表”中的企業(yè)利潤以“7分”為準。澄清后的相應評分標準為 財務狀況 (0.0~**.0分) 1.流動比率(1分)流動比率 2 倍(含)以上的,計1分;流動比率 2 倍以下的,計 0 分;2.企業(yè)利潤(7分) 凈利潤>0 的,計7分;3.企業(yè)資產負債率(2分)資產負債率<**%的,計2 分;**%>資產負債率≥**%的,計 1 分。 以上內容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其他內容不變,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調整和修改,若本澄清文件與原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澄清文件為準,特此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交易系統(tǒng)中相關招標信息,及時下載該項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遺漏,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