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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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元 |
評標辦法 | ZHPG_FJPDFL_SGZCBW_New[FJ]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湖北航宇嘉泰飛機設備有限公司新區(qū)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 第 2 次 澄清公告(提問回復) 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湖北航宇嘉泰飛機設備有限公司新區(qū)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項目(招標編號:XYSZ-JSGC******FJ-********1)做出如下澄清(回復): 一、 問題:本項目計劃總工期和計劃開始工作時間等內容是否必須響應?計劃時間不一致的如何對應? 答復:本項目工期按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即總承包計劃工期:**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日歷天;施工工期:**0日歷天;),該工期要求應響應。而計劃的開工和竣工時間是按施工工期進行了估算,僅作為前期計劃,以項目實際情況為準,該時間未做必須響應要求。 湖北航宇嘉泰飛機設備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