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送審結算時一次性送齊結算資料,后補資料不計取任何費用。監(jiān)測費最終結算價按南寧市政府投資工程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最終結算金額以南寧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結果為準。 2、結算單(由承接單位編制蓋章、資金使用單位蓋章)原件、合同、監(jiān)測報告及其相關部門認可意見(復印件)等資料。 3、延期費用的支付:由于非監(jiān)測機構(乙方)原因,使得施工階段的實際監(jiān)測服務期超出合同監(jiān)測服務期時,監(jiān)測機構(乙方)不應拒絕,代建單位(甲方)不另行支付費用。由于施工承包人原因資料未及時整理和掃尾工作期過長而導致完工驗收推遲,使得施工階段的實際監(jiān)測服務期延長,監(jiān)測機構(乙方)不應拒絕,代建單位(甲方)不另行支付費用。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任何情況造成施工工期延長都不增加監(jiān)測費用,同時監(jiān)測機構(乙方)不得向工程承包人索取監(jiān)測費用。 |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送審結算時一次性送齊結算資料,后補資料不計取任何費用。監(jiān)測費最終結算價按南寧市政府投資工程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最終結算金額以南寧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結果為準。 2、結算單(由承接單位編制蓋章、資金使用單位蓋章)原件、合同、監(jiān)測報告及其相關部門認可意見(復印件)等資料。 3、根據(jù)《基本建設財務規(guī)則》( ****年財政部令第 **號)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工程價款結算程序支付工程款。 竣工價款結算一般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 2個月內完成,大型項目(造價 ****萬元及以上)一般不得超過 3個月。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 7天內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如因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不完整而需要補充或乙方不按時對賬耽誤時間時,審核時間應相應順延。 4、乙方提交竣工結算資料清單必須按照南寧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提供的 “南寧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結算報審表 ”和 “建設單位應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提供的工程結算報審資料清單 ”,由乙方自行在南寧市財政局官方網站下載;竣工結算資料按一式兩份提交。 5、乙方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必須及時提交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向南寧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報審,并按照南寧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結果作為該項目的最終結算依據(jù),對甲方向乙方超付的工程款項,乙方應在南寧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結果確定之日起 **日歷日內返還。逾期返還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應返還款項每日 2‰的違約金。 6、對逾期不報結算或在結算過程中不積極配合財政評審部門審核導致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結算審核工作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機械租賃費用、材料供應款等欠款責任及社會維穩(wěn)問題。 7、乙方報送結算時,務必授權專人負責項目結算資料的遞交、過程核對數(shù)據(jù)、簽認對數(shù)結果等相關結算工作,并出具授權委托書。未按要求指定專人的結算項目,甲方將不予送審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8、若項目已符合竣工結算,因乙方原因不配合進行結算的,在符合竣工結算之日起 **日內甲方可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向乙方送達書面催告函,要求限期配合結算,超時限仍未配合提交結算資料辦理結算的,甲方可按現(xiàn)有資料送審結算,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