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紀要(一)
招標項目名稱:龍巖市永定區(qū)光坑水庫工程(大壩)
招標項目編號:E******************4
一、修改、補充內容如下:
(招標文件中涉及以下條款的內容,作相應修改。)
1、本項目“招標文件-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信譽”中,有關項目經(jīng)理的業(yè)績資格要求作如下修改:
“具有完成過一項已竣工(完工)驗收合格的壩高不低于**米的新建水庫施工項目”修改為“具有以項目經(jīng)理身份完成過一項已竣工(完工)驗收合格的壩高不低于**米的新建水庫施工項目”。
2、本項目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8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其他增加如下內容:
“**.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應在業(yè)績中擔任項目經(jīng)理職務,合同協(xié)議書或委托人出具的證明文件(指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竣工證書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委托人證明)中未載明項目經(jīng)理姓名的,其業(yè)績無效。”
3、本項目不可競爭金額作如下修改:
“不可競爭金額********元(含暫列金******1元,暫估價******0元及其他項********元,專利使用費******0元)”修改為“不可競爭金額********元(含暫列金******1元,暫估價******2元及其他項********元,專利使用費******0元)”。
4、本項目招標文件按《福建省水利廳關于修訂福建省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年版)部分條款的通知》(閩水規(guī)〔****〕5號)執(zhí)行。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承諾書》中“保證《福建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評價平臺》公布的填報資料內容真實、準確,為我單位的真實意愿表達?!睘闊o效內容,投標人制作投標文件時可自行選擇是否刪除,均符合投標文件格式要求,評標委員會不以此作為否決其投標依據(jù)。
5、因招標文件系統(tǒng)范本尚未刪除“商務評分標準(滿分**分)”內信用相關內容,故此部分內容仍舊存在,根據(jù)閩水規(guī)〔****〕5號文件規(guī)定,“暫停信用得分對所有企業(yè)的使用,全部按0分計算”,請各投標人悉知。
6、本項目計劃開工日期暫定為****年**月**日。
7、補充上傳本項目施工圖紙材料和預算材料。
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請投標人隨時關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zyfw.fj.gov.cn/)、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查詢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其他變更通知,若投標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遺漏或損失均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本答疑紀要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原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與本答疑不相符處以本答疑為準。
(以下無內容)
招標人:龍巖市永定區(qū)客家土樓水利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啟晨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