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心小學擴建項目(科技綜合樓)
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
各投標人:
1、新湖中心小學擴建項目(科技綜合樓)(招標編號:獅建招[****] **8號),現發(fā)布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所涉及的招標范圍和內容統一修改為“本項目工程造價為********元; 1)建筑面積:****.**㎡,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積**0m2,上部****.**m2。2)層數及檐口高度:地下1層、地上6層;檐高**.**m。建設內容包括基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裝飾工程、水電安裝工程、室外總體工程、電梯工程、消防工程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二、本項目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所涉及的工期要求統一修改為“工期要求:總工期為**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0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guī)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三、招標文件“第2章投標須知第1節(jié) 投標須知前附表”序號9條款號1.9“代建單位修改為“代建單位:石獅市土地整理開發(fā)有限公司”;
四、招標文件“第2章投標須知第1節(jié) 投標須知前附表”序號**條款號2.3“條款名稱:建造要求: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無 修改為“條款名稱:建造要求:綠色建筑等級要求:一星 ”
五、施工合同專用條款5.1 質量要求中關于“建造要求:(1)綠色建筑等級要求:二星 ”修改為“建造要求:(1)綠色建筑等級要求:一星”;
六、刪除“投標須知前附表**.2其他第“(**)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初步審核稿后根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閩財建〔****〕**7號)規(guī)定,**天內與市財政工程結算審核中心核對,同時將意見書面反饋遞交至市財政工程結算審核中心;逾期未反饋的,視同認(**)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竣工結算書的工程造價,經評審機構審核的核減率超過5%以上的,審核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本工程砂石土資源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及收益結算,剩余砂石土資源收入原則上應上繳國庫。”
七、刪除“投標須知第**項**.1條投標保證金 ⑥ a條:在法定媒介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仍屬于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公布的福建省建筑業(yè)龍頭企業(yè)名單內;
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不變。
本答疑紀要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具有約束力;答疑紀要內容若與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紀要內容為準;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時間對同一內容存在不同約定時,以最后約定的內容為準。本答疑紀要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發(fā)布,投標人應自行查閱,否則后果自負。
招標人:石獅市土地整理開發(fā)有限公司(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審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日 期: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