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拉木縣樟木鎮(zhèn)******-**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令第**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我公司受委托擬對如下宗地面向社會公開掛牌出讓,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況及規(guī)劃指標要求
1.擬出讓地塊位于樟木鎮(zhèn)區(qū)時尚文娛街。
地塊 編號 | 出讓面積(㎡) | 出讓 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起始價(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增幅價(萬元) |
******-** | **2.** | 住宅用地 | ** | **0.** | ** | 5 |
2.******-**號宗地規(guī)劃要求:容積率≤3.0,建筑密度≤**%,綠地率≥5%,建筑限高≤**米。
二、競買人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仍拖欠聶拉木縣土地出讓價款和被認定存在閑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開發(fā)規(guī)模超過實際開發(fā)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讓合同的行為者及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本次掛牌不接受聯(lián)合申請。
2.本次掛牌由聶拉木縣自然資源局、日喀則市瑞雪拍賣有限公司負責對掛牌出讓公告規(guī)定時間內收到的申請進行審查。競買人通過資格審查后,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方能取得競價資格。
三、本次掛牌交易設有保留底價,以價高者得且達到保留底價的原則確定為競得人。
四、出讓方式
擬采取線上掛牌方式進行公開出讓,線上掛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掛牌起始日,出讓人將掛牌宗地的面積、界址、空間范圍、現(xiàn)狀、用途、使用年期、規(guī)劃指標要求、起始價、增價規(guī)則及增價幅度等,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
2.符合條件并通過審核的競買人在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上線上競價大廳填寫報價;
3.競價大廳系統(tǒng)確認該報價后,更新顯示掛牌價格;
4.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線上競價大廳,在規(guī)定的掛牌截止時間生成最高出價的競買人信息;
5.掛牌期限屆滿,線上競價大廳確認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其他競買人如需繼續(xù)競價的,應在掛牌期限屆滿前登陸線上競價大廳,并根據(jù)相關時限要求,再次進行報價或競價;掛牌出讓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的最高出價來確定競得人;
6.本次掛牌交易網(wǎng)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公告時間及掛牌時間
1.公告時間:****年6月**日**時**分至****年7月**日**時**分。競買人可于****年6月**日**時**分至****年7月**日**時**分索取掛牌出讓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及競買申請,完成報名手續(xù)。
2.掛牌時間:****年7月**日**時**分至****年7月**日**時**分。
3.競價時間:****年7月**日**時**分。
六、資格確認
1.經聶拉木縣自然資源局審查通過取得《競買資格確認書》后方可參加本次掛牌活動。
2.交納保證金時間:****年7月**日**時**分前,以此時間之內實際到賬為成功交納競買保證金唯一標準,未實際到賬視為不具有競買人資格。未在要求時限內通過資格審核的競買人,不得擅自交納競買保證金。
3.繳納保證金賬戶
戶 名:日喀則市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局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則分行
賬 號: ********************
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上須備注:聶拉木縣******-**號土地保證金。
七、其他事項
1.交付土地時間: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2.出讓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間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關關系人提出可權屬爭議和債權債務等糾紛,出讓方有權延期或終止掛牌出讓活動,報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關要求和條件。
3.競買人在報名、競價過程中,因提交材料、填報內容有誤等自身原因導致不能正常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后果。
4.開發(fā)建設時間:競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一年半之內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雙方按規(guī)定另行約定開工和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劃部門審定的規(guī)劃要求開發(fā)建設,嚴禁閑置土地,對不按照規(guī)定時限開發(fā)建設的,將嚴格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進行處理。
5.本次出讓宗地按現(xiàn)狀出讓,出讓范圍僅限地表及地上土地使用權出讓,不包含地表以下土地使用權。
6.本次掛牌出讓公告內容如有變化,屆時以西藏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7.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競買申請。
八、違約責任
競得人須自成交之日起**日內繳清全部出讓價款,按約定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將按照成交價款的1‰收取違約金,競得人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時間延期超過約定時間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競得資格,將項目地塊無償收回,競得人前期所繳納的相關費用不予以退回。
九、工作紀律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全體參與工作人員必須依法依規(guī)辦事,規(guī)范操作程序,實行陽光作業(yè),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聯(lián)系方式
聶拉木縣自然資源局 ****-******0
日喀則市瑞雪拍賣有限公司**********8
日喀則市瑞雪拍賣有限公司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