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高端裝備制造產業(yè)園日安昌項目西北側擋土墻工程
補充通知(一)
招標編號:安建招字[****]**4號
各有關單位:
安溪高端裝備制造產業(yè)園日安昌項目西北側擋土墻工程補充通知(一)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格式1 一、投標函”修改為:
格式1:
一、投標函
(招標人名稱):
1.我方已仔細研究了(項目名稱)標段施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愿意以招標文件中確定的發(fā)包價為投標總報價,工期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為),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質量達到標準。
2.我方承諾在投標有效期內不修改、撤銷投標文件。
3. 隨同本投標函提交投標保證金一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元)。
4.如中標,我方承諾:
(1)將派出(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注冊編號) 為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2)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在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與你方簽訂合同。
(3)隨同本投標函遞交的投標函附錄屬于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4)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向你方遞交履約擔保。
(5)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按月足額支付工人工資。
(7)政府審計部門要求對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資金流向進行延伸審計的,我方無條件接受延伸審計并主動配合。
5.我方已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其有關資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進行了審查,保證其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若存在虛假,同意招標人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弄虛作假進行處理。同時,聲明不存在招標文件第2章投標須知第4.3款(第**項除外)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6.(其他補充說明)。
投標人:(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機號碼:
地址:
傳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二、本補充通知(一)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原招標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內容做同樣修改,若與本補充通知(一)有矛盾之處的,以本補充通知(一)為準。
三、本補充通知(一)均在泉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ggzyjy.quanzhou.gov.cn)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www.fjggfw.gov.cn)上發(fā)布,投標人應經常瀏覽以上網站,以及時獲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投標人應自行負責。
招標人: 安溪縣龍門鎮(zhèn)人民政府(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歐邦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