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工程名稱 | 殿前派出所及殿前交警中隊業(yè)務用房項目(施工) | 招標階段 | 施工招標 | |
修改、澄清(答疑)紀要內容如下: 1、 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第一節(jié)“評標辦法和標準數(shù)據表”中第7項第4.2條款“危大工程清單”內容更改為“1、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3、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4、腳手架工程:搭設高度**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2、 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第二節(jié)“評標辦法和標準”中附件 3-1“技術文件評分標準表”中“評審子項目名稱”內容更改為:“1、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3、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4、腳手架工程:搭設高度**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3、 本工程原招標圖紙作廢,以本答疑同步發(fā)布的招標圖紙為準,請各投標人自行到電子招投標平臺“招標文件澄清與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欄目中下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文件與答疑紀要不一致或矛盾的地方,以本答疑為準。 4、 因本工程施工圖紙調整變更導致工程量清單內容修改,故本工程原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作廢,以本答疑同步發(fā)布的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為準,請各投標人自行到電子招投標平臺“招標文件澄清與修改”的“工程量清單文件”欄目中下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 原定的網上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修改為:“****年**月**日**時** 分0秒”,開標地點不變,招標文件涉及該時間均做相應修改。 (以下內容為空白) | ||||
招標人(項目法人): 廈門市公安局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7月**日 | 招標代理機構:廈門興海灣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