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武 自規(guī) 告字 [** ** ] ** 號
經(jīng) 武邑縣 人民政府批準,武邑縣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掛牌出讓 ****-**號地 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公開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宗地編號 | 位置 | 面積 (平方米) | 規(guī)劃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建筑容 積率 | 建筑 系數(shù)(%) | 綠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起始價款(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 | 武邑縣**6國道以西、河鋼路以北 | ****.** | 工業(yè) | ** | ≥1.0 | ≥** | ≤** | ≤** | ** | ** |
受讓者須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guī)劃設計要求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條件進行開發(fā)建設。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注: 1、該一宗地塊 報名時須提供 有關部門的立項文件 。2、 經(jīng)武邑縣 土地管理委員會 ****年第八次 全體會議通過確定 該一宗地塊均 按“標準地+承諾制 ” 方式出讓 ,成交后競得者須簽訂 “ 標準地+承諾制 ” 承諾書 。 )
三、本次公開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公開出讓須知。申請人于** ** 年 8 月 ** 日至** ** 年 9 月 ** 日,到武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出讓文件。
四、繳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 ** 年 9 月 ** 日1 6 時。經(jīng)審查,申請人按照規(guī)定繳納公開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 年 9 月 ** 日 ** 時前確認其公開競買資格。
五、該 一 宗地塊將采取掛牌方式出讓,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掛牌的加價幅度為壹萬元或壹萬元的整數(shù)倍。( 注:成交價 不含 稅費。 )
六、該 一 宗地塊設有底價。最高掛牌價格不低于底價的,主持人宣布成交。最高掛牌價格低于底價的,主持人宣布不能成交。
七、公開掛牌的時間為** ** 年 9 月 ** 日 9 時至 **** 年 9 月 ** 日 9 時 **分 ,地點為武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八、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成交后轉作受讓地塊的出讓金。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競得人須與我局簽訂出讓合同。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出讓合同的終止供地,定金不予退還。簽訂合同之日起**日內,受讓人必須繳清成交 土地 總價款。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合同約定遲延支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出讓人交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經(jīng)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九、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號
聯(lián)系地址:武邑縣寧武路南側
聯(lián)系電話:****-******2 聯(lián)系人:賈建英 競買保證金繳納銀行賬號:武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賬號。
武邑縣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 ** 年 8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