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SC******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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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中共丹巴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轉讓公務車輛川VE**** |
資產(chǎn)類別 | 交通運輸工具 |
轉讓方名稱 | 中共丹巴縣委政法委員會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2,**0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標的物知曉情況1、本次轉讓標的為中共丹巴縣委政法委員會所持有的公務車輛川VE****,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向轉讓方咨詢、查看相關資料、現(xiàn)場實物查勘等方式核實車輛的實際狀況和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物結構、權證過戶情況、保險購買情況、發(fā)動機情況、轉讓標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若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lián)交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同意按照標的物現(xiàn)狀受讓。因此,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特別提示:1.由于車輛停放一定時間可能存在車胎漏氣、油料不足和電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備品損壞、缺失、部分零部件老化,發(fā)動機存在維修等情況;2.本次轉讓車輛不包含車牌號;3.若競買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以上事項為理由要求退換交易標的,成交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4.如果本次轉讓車輛交易成功后,轉讓方將負責配合受讓方辦理車輛過戶等相關手續(xù),因轉讓方原因,導致本次轉讓車輛無法過戶的,轉讓方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責任。2、本次轉讓標的不存在抵押、擔保、租賃等情形,按現(xiàn)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tài)轉讓和交接,轉讓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品質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物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jù)和標的移交的憑據(jù)。3、本次轉讓的標的雖經(jīng)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的評估,但車輛參數(shù)(如行駛里程、發(fā)動機容量等)數(shù)據(jù)可能有誤,僅供參考。二、交接方式受讓車輛按現(xiàn)狀實行整車交接,以受讓方支付全部交易價款且經(jīng)雙方簽字確認的交接清單視為雙方交接完畢。三、所有權轉移、安全責任及風險承擔受讓標的物交接完畢,標的物所有權由轉讓方轉移到受讓方。轉讓方應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受讓標的物交接前,標的物安全責任及風險由轉讓方承擔;受讓標的物交接后,標的物安全責任及風險由受讓方承擔。四、過戶登記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待受讓方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后,在收到西南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所出具的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轉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五、相關費用承擔1、本次轉讓標的的過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受讓方應自行查詢了解車輛過戶政策并承擔車輛檢測、保險、二手車交易稅費、過戶等相關費用,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資產(chǎn)交接。2、如存在車輛年檢或交強險過期導致不能辦理過戶的,由受讓方負責辦理年檢并承擔相關費用;3、本次車輛轉讓并交付前與轉讓車輛有關的債權、債務、經(jīng)濟糾紛、闖紅燈、交通違章、事故等均由轉讓方負責處理;六、轉讓并交付后與轉讓車輛有關的債權、債務、經(jīng)濟糾紛、闖紅燈、交通違章、事故、營運費、運管費等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負責。七、轉讓方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nèi)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向受讓方開具相應票據(jù)。八、其他事項詳見《產(chǎn)權交易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