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對“四川省總工會“八五”普法書籍出版服務項目(二次) 采購項目編號:SCZZ**-FZC-****-****(2) ”進行如下更正:
將競爭性磋商采購 文件第2章磋商須知中2.**.3第6條第2點“(2)供應商應具備有效的《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印刷經(jīng)營許可證》”
更正為
“(2)供應商應具備有效的《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圖書出版許可證》”
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及競爭性磋商 文件凡涉及以上內容的,均以此更正公告為準。
特此更正!
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 4 年 **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