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4SC******9 |
項目名稱 | 攀枝花紅格溫泉會展中心有限公司股權**%轉讓 |
轉讓方名稱 | 攀枝花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攀枝花市環(huán)境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比例 | ** |
掛牌價格 | **,**7,**5.**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評估報告:不公開也不備查。 二、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和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知曉本次股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并愿意承擔,股權成功受讓后不得因此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三、重大債權債務:本次轉讓不涉及重大債權債務,標的企業(yè)原有債權債務由標的企業(yè)繼續(xù)享有和承擔。 四、職工安置事項:本次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yè)職工安置。 五、本次轉讓攀枝花紅格溫泉會展中心有限公司**%股權,其中轉讓方代市政府持有標的企業(yè)**.**%股權,轉讓方自身持有標的企業(yè)**.**%股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已全部實繳。標的企業(yè)注冊資本金**0萬元人民幣已全部實繳到位。 六、本次轉讓標的不存在抵押、擔保、質押和司法凍結等限制轉讓的情形,不附帶任何或有負債或其他潛在責任,亦不存在任何針對該出資份額的爭議、仲裁及訴訟等情形。 七、標的企業(yè)從評估基準日到股份交割日期間產生的損益由受讓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八、意向受讓方如擬報名參與受讓,需自行對標的企業(yè)進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標的企業(yè)負債結構、出資結構、資產狀況、業(yè)務情況、對外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等),如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則視為認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風險,成功受讓后,受讓方不得以標的企業(yè)可能存在或潛在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商業(yè)風險、法律風險等理由向轉讓方和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提出補償或扣減交易價款。九、意向方應充分知曉并認可《攀枝花紅格溫泉會展中心有限公司章程》內容。十、轉、受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如果涉及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后方能生效的,轉、受雙方應共同向有關部門履行申報義務。如轉讓事項非因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原因未能獲批或無法進行股權交割的,轉、受雙方向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支付服務費的義務不得免除。十一、本次轉讓過程中涉及的稅、費,由轉、受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十二、轉、受雙方應共同配合,在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且《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辦理交割手續(xù)。十三、其他詳見《產權交易合同》(樣本)。 十四、轉讓方聯(lián)系人:李老師,聯(lián)系電話:**********9。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律法規(guī)禁止受讓的情形除外);二、本次轉讓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三、意向受讓方報名時須繳納相對應的交易保證金; 四、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二、受讓方應于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三、本次轉讓標的付款方式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2.分期付款:受讓方應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支付不得低于成交價款的** %,其余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半年。 四、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在收到轉受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應支付的全部交易價款且轉、受雙方結清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全額無息劃轉給轉讓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