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LN******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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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3內蒙古阜礦煤炭銷售有限公司****0噸低質煤轉讓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內蒙古阜礦煤炭銷售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低質煤以現場展示為準,在信息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場勘察,轉讓標的實物數量、質量以現場勘驗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驗并承擔責任,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資產狀況或通過視頻勘察無法反應現場實際狀況提出異議或索賠,轉讓方也不承擔違約責任,請意向受讓方慎重報價。 2、轉讓單價為含稅價**元/噸,轉讓底價**萬元;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付清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在轉讓方指定地點進行提貨。 3、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4、自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已交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并于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轉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對公賬戶。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不認同轉讓方核重等為由拒絕以現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轉讓方及沈交所有權扣除受讓方保證金,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5、受讓方付清交易價款后,交易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后,同時**日內搬離廠區(qū)。 6、數量標準與驗收;以轉讓方指定的地磅檢斤計量為標準結算。 7、質量標準與驗收:煤炭發(fā)熱量等質量指標以轉讓方出礦采樣化驗結果為標準結算。 8、受讓方實施清運工作須按照經轉讓方確認的區(qū)域與范圍進行清運,服從轉讓方的現場管理和全面調動指揮,不得影響轉讓方正常生產秩序。若因清運導致周圍設施損壞或出現超范圍清運,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同時轉讓方有權將其清除出場并追究其經濟補償及相關法律責任?,F場拆解、處理、裝卸、運輸、垃圾清運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同時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后達到場平地凈。 9、受讓方須自行了解標的所在地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管,對轉讓方以及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管部門依法合規(guī)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進行整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轉讓標的移交完成后,發(fā)生的任何質量、安全、環(huán)境影響等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