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網上拍賣出讓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5號
經批準,受肇慶市自然資源局委托,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用網上拍賣方式出讓2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有關要求
交易 編號 | 地塊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積 (㎡) | 出讓 年限 (年) | 起叫價(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增價 幅度 (萬元) |
DW****-** | 肇慶高新區(qū)亞鋁及周邊區(qū)域,動力大街以北地段 | 工業(yè)用地 | ****0.** | ** | **** | **0 | 5 |
DW****-** | 肇慶高新區(qū)羅湖片區(qū)羅湖大道東面,創(chuàng)新大街北面地段 | 工業(yè)用地 | ****.** | ** | **7 | **4 | 5 |
(一)成交價款即為該宗地的總價款,包括受讓土地的出讓金,但不包括契稅、印花稅。
(二)出讓價款須在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天內付清,競得者所交的競買保證金可充抵宗地出讓價款,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競買保證金。
(三)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讓人一年內必須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二年內竣工。
二、競買資格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限制外,均可單獨申請競買,不接受聯合申請競買。
(二)競買人宜在肇慶高新區(qū)范圍內設立具有獨立法人的有限公司并在肇慶高新區(qū)范圍內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競買申請人若未在肇慶高新區(qū)范圍內注冊公司,須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在肇慶高新區(qū)范圍內成立全資子公司開發(fā)建設該地塊,該全資子公司須與出讓方通過簽訂補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該宗地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如三個月內未達到以上條件,則成交作廢,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交易編號為DW****-**地塊競買人擬建設項目須為其他金屬制日用品制造業(yè),交易編號為DW****-**地塊競買人擬建設項目須為通用設備制造業(yè);
本次拍賣的兩宗地塊固定資產投資額≥**0萬元/畝,年創(chuàng)稅≥**萬元/畝,競買人在網上競得土地后,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時須提交競得人與高新區(qū)管委會簽訂的《項目投資合同》。自網上競得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逾期未簽訂,則競買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拍賣采用增價方式進行報價,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競買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為****年2月6日**時**分(以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的到賬時間為準)。
五、交易編號為DW****-**地塊網上拍賣時間為****年2月7日**時**分,交易編號為DW****-**地塊網上拍賣時間為****年2月7日**時**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通過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上交易系統接受競買申請和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傳真、口頭等其他形式的競買申請和報價。
(二)有意參與競買者應登錄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的(新系統)肇慶市公共資源電子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進行,按規(guī)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網上拍賣出讓活動。
(三)本次出讓地塊的所有款項以人民幣計價并支付。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拍賣出讓實行資格后置審查制度。即競買申請人在網上交易系統按規(guī)定提交競買申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了競買保證金后,及時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查詢保證金到賬情況。系統確認保證金到賬后,將自動默認競買申請人的競買資格,受托人只對網上交易的競得人進行資格審查。如因競得人的資格審查未通過造成本次出讓地塊不成交的,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拍賣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及本公告詳細附件可登錄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瀏覽及下載。
(六)競買人如對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所列條件有疑問的,應向肇慶市自然資源局提出,交易相關事項詳見交易須知。
七、本公告內容如有調整,將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fā)布,請有意參與競買者密切留意。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該地塊的交易文件。
八、聯系方式
(一)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地址:肇慶市端州三路**號
聯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聯系電話:****-******0
(二)肇慶市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梁小姐、廖小姐
聯系電話:****-******0/******2
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