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發(fā)布區(qū)域 | 大艇莊村 |
轉出方信息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寧河區(qū)橋北街道大艇莊村村民委員會 | 類型 | 集體 |
聯系地址 | 天津市寧河區(qū)橋北街道大艇莊村村民委員會 |
轉出信息
轉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項目名稱 | 寧河區(qū)橋北街道大艇莊村約**0.5畝土地經營權 | ||
掛牌價格 | **0.**0元/畝/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面積:**0.5畝,按發(fā)包方給出的土地面積為準,不丈量。轉出期限:承包期4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不足4年,按整4年計算);1、標的具體情況可前往現場查勘,報名前未查勘視為接受現狀;2、租賃期間承租方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標的,不得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所經營項目不得對周邊環(huán)境造成污染;3、實際轉出期限以最終簽訂的合同為準;4、合同期滿后承租方需將標的恢復原狀,附著物逾期未清除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如給出租方造成損失,需照價賠償;5、此次交易在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產生的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繳納(收費標準參見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官網);6、競價保證金,競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折抵為合同首期價款,剩余部分不計息退還競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時,剩余價款需競得者自競價結束3個工作日內補繳至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保證金賬戶,競價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雙方簽訂合同);未競得者:原數原路退回;7、請意向報名人認真閱讀此條款,以及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的相關規(guī)則,認可并具備要求條件后再行報名,一旦報名即視為接受,在交易過程中如因此條款產生的糾紛,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同時競得者以此條款原因為借口不與出租方簽訂合同的行為視同競得者違約,競得者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農交所交易費用后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劃歸出租方所有,該標的由出租方在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重新掛牌。8、發(fā)包方有權監(jiān)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護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yè)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9、目前耕地上已有的設施設備,可以免費提供給承包方使用,但設備的損壞、維修、看護責任均為承包方,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承包方自行抗旱抗?jié)常l(fā)包方不負責用水用電,不提供方便。**、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災害等,造成承包方一切損失,承包方自負,發(fā)包方概不負責。**、承包方嚴格按照本方案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承包方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禁止秸稈焚燒。**、承包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清淤等政府工程時,承包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承包方購置及投入建設的地上設施和附著物補償費,所占用的土地根據實際面積按照本次簽訂合同單價退還,村委會不負任何責任,不支付任何賠償。**、承包到期時,承包方應及時向發(fā)包方交還承包的土地。**、承包方確保國土資源不流失或改變現有地形地貌(土地不得外運,如有外運或改變地形地貌按違約處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不許減少土地面積。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流轉 | ||
轉出用途 | 農業(yè)種植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掛牌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階梯價 | ** | ||
掛牌期 | 5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