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一、轉讓方合法持有轉讓標的并對轉讓標的擁有完整的處置權。 二、意向受讓方在本次公告期內有權利和義務就本次資產轉讓事宜做盡職調查,自行對本次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至相關部門了解該轉讓標的包括但不限于有無違章記錄、車船稅的繳納情況以及年檢情況等事項;意向受讓方在提出受讓申請前應首先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容,一旦提出受讓申請即表明已對轉讓標的全部狀況做出充分了解,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現(xiàn)狀為由拒簽二手車買賣合同或拒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須承擔相關的全部違約責任。 三、本次資產轉讓成交后,轉讓方將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xù),涉及的相關過戶費用(不包括違章曝光的罰款等非正常過戶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轉讓標的不能正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的,轉讓雙方解除合同,受讓方支付的交易保證金和交易價款全額退還,該交易保證金和交易價款不計息。 四、本次資產轉讓完成相關部門的變更登記手續(xù)后,轉讓方在約定期限內以現(xiàn)狀交付車輛。 以上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轉讓方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意向受讓方參與競買,即表明意向受讓方自愿按照轉讓標的實際現(xiàn)狀競買,意向受讓方須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綜合因素,慎重競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