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G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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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河西區(qū)南京路**號凱旋門大廈A-**F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五礦鋼鐵天津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河西區(qū)南京路**號凱旋門大廈A-**A(權證編號《津房字********0號》)與河西區(qū)南京路**號凱旋門大廈A-**F權證編號《津房字********9號》)處于出租狀態(tài),其余房產目前處于閑置轉態(tài)。轉、受讓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分別繳納稅費,凡國家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2.意向受讓方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前,須自行對受讓交易標的行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產政策及過戶的條件進行了解和查詢。 3.本次標的資產按現狀交易。本次標的資產面積根據轉讓方現有的房地產權證中記載的數據確定,如與實際情況不符,以國土房管部門登記數據或測繪數據為準。 4.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標的資產現狀、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等事宜進行綜合、全面的盡職調查,在對標的資產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充分考慮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瑕疵,參加本次轉讓交易活動,并承擔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過戶、權屬變更登記等一切風險。 5.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即表明意向方認可并響應轉讓方設定的項目交易條件,已知曉交易標的歷史情況,認同交易標的現狀,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能就交易標的現狀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項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抗辯,不能以交易標的間隔、用途、面積或受讓價格和風險過高為由拒付交易價款、調整成交價格、退款和要求轉讓方補償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標的權屬變更時間過長、新核定的權屬證照標示內容和面積數據差異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6.標的資產不存在抵押、擔保、租賃、查封等事項。 7.河西區(qū)南京路**號凱旋門大廈A-**A(權證編號《津房字********0號》)與房產河西區(qū)南京路**號凱旋門大廈A-**F(權證編號《津房字********9號》),轉讓方將兩套房產打通連成一起,由受讓方自行恢復并承擔費用。 8.和平區(qū)昆明路京海公寓1號樓****,和平區(qū)沙市道同康里4門**8-**0與和平區(qū)沙市道同康里4門**5-**7(產權編號分別為《和平字第********號》、《和平字第********號》、《和平字第********號》)三套房產所在土地為劃撥用地,根據《天津市國有劃撥土地上房屋轉讓繳納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需要按照實際成交額繳納1%的出讓金,出讓金由受讓方承擔。 9.其他披露事項詳見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中通評報字【****】****3號)。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