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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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位于江蘇省南通市城港路地上建筑構筑物、設備和商標權資產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南通市 |
掛牌價格 | 1,**7.**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時間**:**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0萬元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信息披露期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由交易所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其他意向受讓方申請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 3.本次標的資產轉讓按照移交時的現(xiàn)狀進行交接,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北交所備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資產轉讓公告內容及標的資產的現(xiàn)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并將標的重新披露,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責任與風險。 4.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承諾:(1)我方已閱讀并完全認可轉讓標的信息披露公告信息,無任何異議。(2)我方已對轉讓標的現(xiàn)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3)我方同意若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行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即可視為違約行為,我方除須按《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外,轉讓方有權扣除已遞交的全部交易保證金或與交易保證金同等金額的轉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由我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4)我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轉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匯入北交所的指定結算賬戶。(5)我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劃轉轉讓價款至轉讓方指定賬戶。(6)我方同意在轉讓方收到全部轉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完成資產移交。如因我方原因不能按時移交的,我方應提前告知轉讓方,并取得轉讓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7)我方知悉并同意在成為受讓方后按成交金額的1%支付交易服務費。(8)我方同意在獲得標的資產所有權之日起,不得以中國航空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南通機床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同意采取有效措施,足夠使普通公眾對商標轉讓前后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進行區(q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