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標準地”網上掛牌
出讓公告
谷土網掛字〔****〕**6號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經谷城縣人民政府批準,我局定于****年9月2日8時**分至****年9月**日**時整(節(jié)假日正常接受報價)在襄陽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進入方式:登錄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網“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或襄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土地交易系統(tǒng)”)公開掛牌出讓 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相關情況(見下表)
宗地編號 | (****)**6號 | 宗地 面積 | ****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谷城經濟開發(fā)區(qū)蔣家沖、劉家溝村(億富公司以西) | ||
出讓年限 | **年 | 容積率 | ≥1.0 | ||||
綠化率 | ≤**.0(%) | 建筑 規(guī)模 | ≥****7.**(㎡) | 建筑密度 | ≥**.0(%) |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2萬元 | 土地用途 | 工業(yè)用地 | ||
現(xiàn)狀土地條件:現(xiàn)狀土地利用。 | 備案號 | ******4BA**** | |||||
起始價 | **2萬元 | 加價幅度 | 2萬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年9月2日8時**分 | 掛牌截止 時間 | ****年9月**日**時 |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滿足掛牌文件中約定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競買條件的不得參加競買)均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tǒng)參加報價競買。
(二)競買申請人在參與網上掛牌交易活動期間,須在“信用中國”網站無失信記錄,若存在失信記錄參加競買活動的,其競買申請為無效申請,競買申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本次掛牌出讓的地塊不接受聯(lián)合競買。
三、掛牌出讓文件獲取
意向競買人可登錄中國土地市場網(http://www.landchina.com)、谷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hbgucheng.gov.cn/gczfw/ )、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瀏覽掛牌出讓公告,在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的“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或襄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土地交易系統(tǒng)”下載掛牌公告、競買須知等掛牌出讓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關說明事項
1.有意向競買者,須登錄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網 “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或者襄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土地交易系統(tǒng)平臺”,提交競買申請,并按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方可參與競買,競買前須認真閱讀《襄陽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規(guī)則》、《襄陽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等掛牌出讓文件及其附件。網上提交競買申請后,即視為對掛牌出讓文件及其附件無異議。
2.有意向競買者須于****年9月2日前,按要求申辦企業(yè)或個人CA證書,方可登錄網上交易系統(tǒng)提交競買申請。在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的“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或襄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土地交易系統(tǒng)”參與競買時,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合法。
3.網上提交競買申請后,須按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有意向競買者必須在****年9月**日**時前,通過網上交易系統(tǒng)一次性將競買保證金匯入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賬戶。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將在****年9月**日**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4.本次掛牌出讓網上交易系統(tǒng)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在掛牌期限截止時(****年9月**日**:**時整)前**分鐘內仍有競買人報價的,將對掛牌宗地進行網上限時競價(節(jié)假日正常接受報價)。
五、特殊情況說明
1.競買申請人須自行現(xiàn)場踏勘網上掛牌出讓的宗地,如對宗地現(xiàn)狀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競買申請之前向出讓人提出書面意見。競買申請一經確認提交,即視為競買申請人對該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
2.競得人須在成交后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實測面積的多少不影響計算成交價款)。
3.該宗地開工、竣工時間必須按照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內建設,不得私自轉讓或變相轉讓,兩年后未使用作為閑置土地無償收回。
六、其他要求
1.該宗地塊將嚴格落實“用地清單制”改革事項,出讓前形成“用地清單和宗地管理意見”,在土地出讓時,將“用地清單和宗地管理意見”隨土地出讓合同一并交付給土地受讓單位。用地清單涉及的相關部門在項目后續(xù)報建及驗收環(huán)節(jié),如無必要不得再對清單內事項增加要求。
2.該宗地塊為新增工業(yè)用地“標準地”出讓,按照新增工業(yè)用地“標準地”“3+X”模式,“3” 控制性指標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0萬元/畝,畝均稅收≥**萬元/畝,容積率≥1.0;其“X”控制性指標為開發(fā)區(qū)區(qū)域性統(tǒng)一評價的技術要求。
3.本次交易活動限制存在失信記錄的競買申請人參與本次網上掛牌出讓活動。競買申請人提交申請前應當自行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共享平臺查詢是否有失信記錄,并須做到在參加網上掛牌競買活動期間無失信記錄。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前,谷城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競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記錄并下載取證,競得人存在失信記錄的取消其競得資格,交易結果無效,競買申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4.成交后競得人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下載《成交確認書》等相關競買資料到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成交確認,并與谷城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簽訂《成交確認書》;**個工作日內與谷城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競得人逾期或拒絕與谷城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簽訂《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土地競得后,競得人須持《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辦理土地使用手續(xù),總體布局、配套建設等必須嚴格按照《谷城縣建設用地規(guī)劃條件》(谷城條件〔****〕**4號)執(zhí)行;工業(yè)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并嚴格執(zhí)行國家關于環(huán)保、消防和防災等方面的相關要求。
6.本次網掛成交價款不包含契稅和印花稅等稅費;該宗地塊內圍墻及墊方等費用由競得人按規(guī)定向其權利人另行支付,由此產生的稅費由競得人承擔;出讓地塊內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線路及建(構)筑物等設施,由競得人按規(guī)定與其權利人及相關主管部門自行協(xié)商解決并執(zhí)行。
七、聯(lián)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網上土地交易系統(tǒng)過程中遇到問題或困難,請在分清問題類型的同時,與下列有關工作人員聯(lián)系:
谷城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咨詢電話: 任先生 ****-******6
谷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咨詢電話: 熊女士
鐘女士 ****-******9
網上技術服務咨詢電話: 徐先生 ****-******7
CA證書辦理咨詢電話: 許女士
李先生 ****-******0
網上支付服務咨詢電話:
中國銀行谷城縣支行 散先生 **********7
中國工商銀行襄樊市谷城支行 胡先生 **********8
湖北谷城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先生 **********9
中國農業(yè)銀行谷城縣支行 萬先生 **********8
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 郭先生 **********9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谷城縣支行 金 鑫 **********9
****年8月**日